关于表彰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24-02-04
辽宁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文件
辽利发〔2024〕7号

关于表彰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
各所属企业、公司各部门:
2023年,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,全面落实辽控集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 动部署要求,积极完善托管经营特色业务板块运营模式,着力构 建“一条主线”“两大平台”“五个方面”“3+N 业务板块”工作 新格局,较好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。在这一年的奋斗过程中, 公司系统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、勇于创新、担当作为 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为激励先进、塑造典型,充分发挥先进 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汇聚广大干部职工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 代的磅礴力量,大力推动辽宁利盟实现高质量发展,经公司党委
研究,决定授予以下集体和个人先进荣誉称号:
一、授予辽宁省投资集团物产有限公司、辽宁科环标牌有限
公司、辽宁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等3个集体
“2023年度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
二、授予辽宁凤凰饭店有限公司、辽宁物产集团托管企业经 营有限公司、辽宁省经济发展总公司等3家单位“2023 年度安
全生产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三、授予李靓、徐鹭、苏涛、刘辉、刘美婷、张健、刘义、 罗贵文、杜浩萌、张剑宇、张宜平、杨杉珊、郭北欧、程越等
14名同志“2023年度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四 、授予崔育红、郭鹏、李云霄、惠远通、贯昌宝、董润喆、 许艺骞、张建武、宋金、李宪亮、王蓓、于森、李海涛、张连峰、 常红彦、毕勇、邱艳、郭军、姚昆、李岩、董毅、胡剑、傅野、 赵亮(凤凰物业)、刘剑、赵侗军、徐凤阳、陈兴博等28名同志
“202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。
五 、授予侯建宇、朱鹏、侯建秋、匡久星、霍刚、张炜等6
名同志“2023 年度信访维稳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。
希望上述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、戒骄戒躁、奋 发进取、再创佳绩。号召公司广大干部职工,要以先进为榜样, 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,攻坚克难、争先 进位,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,助力我省打好打赢全面振兴三年
行动贡献更大力量!
辽宁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2 0 2 4 年 1 月 2 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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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|
2024年1月25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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